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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 时间:2012/3/13

安家庄小学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安家庄小学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一、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教学工作,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必须亲自担任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带头落实教学常规,带头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校领导必须强化教学意识,把听课评课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程的轨道,作为掌握教学动态,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规约性制度。
三、为了掌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学校领导必须对全校任课教师分学段、分层次、分学科、分人进行听课评课活动。各教研组挂包领导必须对其所属教师逐个进行听课评课活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举行的教改教研活动的听课评课,学校领导必须全员参加。
四、校领导成员必须认真参加自己所任学科教研组织承担的教研听课评课活动,并在听课和评课活动中起组织、领导和带头的作用。
五、学校校长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得少于50次,教导主任每学期不少于70节次,并在听课笔记本上认真作好听课评课记录。
六、每次听课后,领导必须参加教研组对授课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的评课,认真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指出改进教学的努力方向,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七、为了调查了解教师的常规教学情况,领导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按课表随堂听课的工作,听课后进行具体的评课与交流活动。
八、学校教务处应随时掌握领导听课评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并有责任组织、邀请和督促其他领导参加某项听课评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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