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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教育 | 时间:2015/11/10 8:11:00

唐山商会50年

唐山市商会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结束于民国37年(1948年)末唐山市解放,约有50年的历史。共分3个时期。
唐山市商会前期
唐山附近原来是些荒僻的村庄,没有工商业,自1878年开平矿务局成立后,由于采矿业的发展,带动了工商业的发展,在初具规模的街道上,小型商店日益增多,较大商号逐渐开设起来。当时,商人崇拜财神,各商家集资盖了一座财神庙,逢年过节,上香叩头,祈求财神爷的保佑。随后,商店经理们有事不时到这里来相会,所以,当局便把这条街叫做财神庙街。财神庙便是唐山商会的前身。
清朝末期唐山建镇后,镇政府经常向各商号征收税款作为财政收入和肥私的一项来源。每项摊派下来时,各商号只得忍气吞声,如数交纳,敢怒而不敢言。随着商业的发展,各行业之间的经济交往也日益频繁起来,有时发生矛盾。为了维护商界的利益,协调商号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解决商号之间发生的临时纠纷,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趁着清政府推行“新政”之机,步北京、天津之后尘,丰、滦两县商号代表共同商议,决定成立“丰滦唐山镇商会”。经报请政府批准,唐山商会于是成立起来,商会会长为唐山绅士、富户刘凯元。商会以财神庙为会址,并在庙门上额挂上一块“丰滦唐山镇商会事务所”横幅牌匾,作为标示。到民国6年(1917年),这块牌匾仍然完好无损。
民国13年(1924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正是刘子贞把持唐山商会时期。刘子贞是唐山乔头屯刘家大户,在镇里开设了永顺当、永顺隆烧锅等商店,财多势大,又是商会会长,结交官府,专横跋扈,所以遭到其他较大商店的反对,特别是以陈子政、何子恩、陈善廷等为代表的丰润管界的商户与之抗衡,争夺唐山商会的大权,在相持不下情况下,他们便打算把新立街、便宜街、东新街等原丰润县界内的商号组织起来,成立丰润唐山商会,与刘子贞把持的唐山镇商会相对抗。刘子贞坚决反对,双方争执愈演愈烈,终于酿成诉讼,到天津警察厅去打官司。陈子政代表丰润县商户亲自出庭。由于他毕业于天津法政学堂,懂法律,善于辞令,又有各商家财力的支持,所以把官司打赢了。陈子政胜讼回到唐山火车站时,受到丰润县界商户的热烈欢迎。
但是,刘子贞被推倒后改选唐山镇商会会长时,陈子政并没有被选上,而刘国仓却当选为会长。这是因为各大商户对陈子政怀有惧心:一是由于他是地方劣绅没人敢惹;二是由于他懂法律,动不动以法律整人,所以在改选时便以他没有开设商店、无资格参加选举为理由将其排除于会外。这次改选,丰润、滦县两县都派员监选(丰润县派来的是保卫团副总团长李镜符)。从此,政府派员监选便成为改选唐山商会会长的一种制度。
刘国仓当上唐山镇商会会长时,正值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他以卫道士自许,尽力维护各商号的利益,得到了商界的拥护。
民国16年(1927年),唐山税收机关饬令各商号:凡卖出3元钱的货物,就得贴印花,并派出人员在市面上搜查侵扰,借端敲诈。各商号对这种苛刻的增征税收的不合理现象,不堪忍受。会长刘国仓与有关部门交涉,无效,便号召全市商店罢市,以示抗议,于是当地税收机关马上撤销了关于贴印花的饬令,商会取得了这场斗争的胜利。
民国19年(1930年),某军旅长率兵在唐山驻防时,假借以检查大商号枪支为名,向各商号勒索金钱,并把两益成杨经理打伤,然后绑架而去,借词要钱,情同明火。为了抗拒该旅长的敲诈勒索,唐山商会会长刘国仓发出号召,举行罢市,以示抗议。顿时所有商店全部关闭,停止营业,全市立即呈现一片萧条景象。该匪军旅长看到事态扩大,不可收拾。又怕上级追查,给以处分,所以,便悄悄地把杨经理放回来,同时,请出当地士绅进行排解,这场风波才平息下去,从而再一次取得了斗争的胜利。
为了维护资本家的利益,刘国仓也反对过学生运动。民国16年(1927年)5月,当北伐军打到济南时,日军悍然侵占了我国的胶济铁路,出兵济南,阻止北伐军北上。他们打走了守城军队,杀死我许多同胞,还枪杀了我国特派交涉员蔡公时,制造了“济南惨案”,从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掀起抵制日货高潮。唐山学生、工人和爱国商人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宣传抗日。学生捣毁了放置日货的商店橱窗数处。商会会长刘国仓出头代表商号与学生进行交涉。学生代表要求把全部日货销毁,否则捣毁商店,刘国仓答应:将商店门市日货全部收起来不卖,并不再购进日货,同时,将所有日货全部入库封存,但拒绝销毁日货,并辩解说:“如将全部日货销毁,不但我们受到损失,而且使日本人称快。”双方各执一词,争持不下,结果交涉破裂。会长刘国仓随即召集商人手持棍棒,对抗学生的行动,于是集合了数百名年轻商人与广大学生相对峙,以北道门为界,准备武斗。这时,警察局长郑崇赞带领警察多人赶来平息事态,因申斥学生,引起学生的不满,群起而攻之。该局长见势不妙,借词逃遁。随后,地方驻军赶来,分头排解,事情才平息下去,学生继续游行示威,揭露日寇暴行,宣传抵制日货,并高呼:“打倒警察局长郑崇赞!”“打倒商会
会长刘国仓!”等口号。
从民国13年(1924年)到民国22年(1933年)刘国仓主管唐山商会期间,他以开设的商店为经济依托,以商会会长的地位为政治资本,结交官府,充分发挥其经商发财的本领,到民国22年,他的财势有了急剧地发展,不但在唐山、河头有几家商号(余祥号棉纱绸缎庄、金店、三余公绸缎庄和慰欣池澡塘等),而且在天津开设了几家商号。他的财产由唐山主要转向天津。由于他财势膨胀,为人刻薄,办事武断,所以遭到部分工商业者的嫉妒和反对,以致陷于孤立,刘国仓一怒之下,辞退了会长职务,索然离开唐山,经常住在天津,专门经商,以后成为华北巨贾。
刘国仓走后,各家商号推举何子恩代理商会会长。民国22年(1933年),日军侵入关内,直逼平津,冀东名存实亡,在时局急转直下,唐山商会会长一席,无人敢问津。民国23年(1934年)改选时,实行了常委负责制。当时选出的常务委员为何子恩、张伯元、吴杞芳、王会恩和勾步瀛5人。至民国24年(1935年),勾步瀛因故去职后常委一席未递补,遂由四位常委负责,直到1935年11月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这时,吴杞芳野心勃勃,活动频繁,民国25年(1936年)商会正式改选,改为主席负责制,吴杞芳被选为常委会主席,常务执行委员为何子恩、张伯元、李赓尧、刘云亭4人。池瀛寰为商会监察委员会常务监察委员,监察委员7人。丁作舟为商事公断处处长,副处长为孙振华(处长、副处长均为聘任)。执委会、监委会和商事公断处组成了唐山商会的组织机构。唐山商会执委会中除5名常委外,还有25名委员(后减为15名),都是各行业的代表。
日伪时期的唐山商会
吴杞芳在何子恩代理商会会长时便跻入唐山商会,为委员。至1935年底,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不久,他开始得到日伪的赏识,这时,他实际上已掌握了商会大权,于是,他玩弄权术,促成商会改选。经过改选,他当选为商会主席。此后,他忠实地报效日伪当局,认贼作父,成为恶贯满盈的汉奸。他牢牢地把持着唐山市商会,直到1945年秋。
吴杞芳,乐亭县人,20岁左右就到开平“开太泉烧锅”学买卖。他心眼灵活,看人行事,见景生情,处事圆滑,特别是对他的东家赵岚更是殷勤备至,所以赵岚总是夸他机灵能干,在他27岁时就被赵岚一手提拔为唐山瑞信栈经理。赵岚是唐山首户,开设了南、北瑞生绸缎庄、鸿孚染厂和中华油厂等大商店、大工厂,在工商界很有名气。但是,他只出钱开办商店,不亲自当经理,而是请人掌管;他也不参与政治活动,而是怂恿他商店中的经理到商会或政府中去任职。他认为在政治上如果没有后台支持,做买卖就受人欺侮,所以,他看中了吴杞芳这个“人物”,便设法让他跻入商会,争取先当上会长,然后,再参与政权。吴杞芳没有辜负东家赵岚的期望,大力施展他的登龙之术,不分什么人,只要用得着的他就交,谁要冒尖他就踩,谁倾向于他,他就拉,特别是对日伪军政要人,千方百计地设法结交,今天请客,明天送礼,终日出入于大饭店和妓院,因此,他渐渐成为唐山的风云人物。他首先当上了唐山商会会长,成为常务委员会的首席。他又利用商会的钱,广为交际,进一步得到敌伪要员的赏识,他又当上了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建设委员。“七七”事变后,他兼任了唐山市伪新民会会长,死心塌地地躺在日寇的怀抱里,向日寇献媚。不断出入于
日本驻军司令部和宪兵队,与日伪军政要人往来密切,因而成了他们在唐山市的宠儿,连北京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部和宪兵队都知道他的名字。每逢日伪首脑人物秘密来唐山时,总是指名要吴一人接待。1941年,板垣征四郎(日本陆军大将,第二次世界大战甲级战犯)秘密来唐山市商会,吴杞芳一人便在唐山商会大楼设宴招待他。同年,伪华北治安总署督办兼伪治安军总司令齐燮元到唐山商会,曾与吴杞芳等商会负责人一起合影留念。1943年,日本首相东条英机来唐山,也指定吴杞芳一人接待,别无其他人,严格保守秘密。他还大力宣传“大东亚共荣圈”、“中日提携”等。每当日军侵占了我国的重要城市时,他都在电台播音,表示祝贺。日伪当局召开大会时,他就代表商会讲话,有时献金支援所谓“大东亚战争”。由于他效忠日寇,所以屡次受到日伪机关的嘉奖,得到了许多所谓奖状,甚至获得了东条英机发给的表彰状。
吴杞芳依仗权势,征得40多家大商号的支持,联合办起了“保证所”,作棉纱、棉布、油粮等远期兑交的买空卖空和批空倒把等交易,招徕市内及各县镇商号来“所”作赌博生意。保证所经营数年,抽取数以万计的佣金,许多商号却因此倾家荡产,影响正常贸易往来。他开设“唐山土药公司”,独此一家,垄断全市鸦片生意。敌伪统治时期,伪政府曾设有“禁烟局”,吴杞芳是禁烟局领导成员之一。而禁烟是名义,卖烟是事实。他公开开设的“唐山土药公司”,地址在东新街路西的大院内,有门脸,办理鸦片烟的批发和零售。来大烟馆的吸客很多,其中有大烟鬼,也有商店的老客儿,他这家“土药公司”不知坑害了多少人。
唐山市商会后期
1945年抗战胜利,唐山市商会进入后期。
这时,国民党当局为了掩人耳目,假惺惺地逮捕了吴杞芳,并且根据《惩治汉奸条例》规定,判他2年半徒刑(这是《条例》中最轻的刑罚,实际上他服刑不到1年,就被放了出来)。吴杞芳被捕后,刘锦亭接任商会会长,丁作舟、王会恩为常务委员。一年后,商会再度改选,选出了以刘国仓为首的商会理事会,刘为理事长,徐冠洲、丁子瑜、焦福田、朱乾五、池杏塘、王学祥6人为常务理事,夏锦江为商事公断处处长,负责调节商事纠纷。这次选举,只有刘国仓是大商号的资本家,其他理事都是中小企业的代表,这说明中小商号有所发展,他们的势力有所增强。他们敢于和大商号进行斗争,分庭抗礼。大小银市的斗争,就是明显的一例。银市是中小城镇商人的自由组织,不经当时政府批准,就可以办理使款、放款业务,中间收取手续费。银市在我国相沿已久,起于明朝,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为原来放钱、用钱双方都以纹银为单位,所以称为“银市”。民国以后,虽然用钞票银元发放款项,但仍沿用“银市”旧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唐山的银市原被28家大商号组成的金融集团所把持,凡是商号放钱、用钱的都得通过他们,而中间手续费很高,因而引起中小商号的不满。1946年,大商号银市成员已发展到40多户。为了摆脱大商号银市的中间剥削,
刘景云、刘汉高成立了“唐山市工商互助调剂所”,人称“小银市”,与“大银市”相对抗。因为参加这个金融组织的多是中小商户,彼此的经济力量互不了解,所以“调剂所”规定由5~8户自找对象,结成小组,互相担保,推选组长一人负责,代表全组使钱、放钱。这个调剂所办理发放款业务,不收中间手续费,既便利,又无剥削,还有保证,所以它得到中小商号的一致拥护,最后参加这个金融组织的达到160多户。这对大商号把持的“大银市”是一次有力的反剥削斗争。
中小商号的数目在这个时期有所增加,连同大商号,全市商号总数达到千余户,他们按行业组成同业公会,根据旧商会法规定,每个行业够上7家的就可以组织同业公会。1946年,唐山商会改选时,同业公会由原来的20多个增加到40多个。每次选举同业公会会长时,和选举商会委员会领导成员一样,由当时政府派员来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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